2025年2月至6月,乔某利用朝夕相处的职场情谊,以“家人撞死人要赔钱”“朋友做生意缺资金周转”“家里有人患急病要治疗”等虚假紧急事由反复向同事借款,甚至冒用丈夫名义向店长谎称自己已去世从而躲避还款和上班,随后直接失联潜逃。短短数月,乔某诈骗金额达16万余元,这些钱款全部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参与网络刷单。
2025年11月25日,山西警方将潜逃至上海的乔某抓获。面对讯问,乔某试图以自伤自残的方式抗拒调查,逃避法律责任。今年3月5日,案件被移送至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乔某亲属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额退赔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在押期间,乔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节,乔某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且案发后潜逃外地,并以极端方式妨碍侦查,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5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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