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网 首页 法律专家库 法律咨询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能以补休替代加班费吗?人社部回应

2026-6-12 10: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3| 评论: 0|来自: 中新网

摘要: 据人社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用人单位排劳动者加班,能以补休替代加班费吗?人社部今日作解答。  《劳动法》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 ...
        据人社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用人单位排劳动者加班,能以补休替代加班费吗?人社部今日作解答。

  《劳动法》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当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其他情形下的加班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

图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运营单位:法律咨询网 联系电话:18236933555

关注网站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falvzixunwang@163.com;

豫ICP备202601316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