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并购,是民营企业扩规模、优资源、强技术、促转型的关键一跃,也是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路径。法治护航民营经济,既要“严监管”守护公平,更要“优服务”激发活力。 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设第二章“公平竞争”,以刚性制度破除市场壁垒、消除所有制歧视、保障平等发展权利,为民营经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该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按照职责权限,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依法处理,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一条款,既是反垄断执法的法定职责,更是护航民营经济的庄严承诺。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年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持续深化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改革,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堵点,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既重拳打击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又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需求,以法治稳预期、以公平激活力、以监管优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的赛道上轻装前行、竞相发展。 精准监管 让公平竞争可感可及 2024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收到一项特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全球矿业巨头智利铜业与我国最大的碳酸锂进口供应商智利化工,拟通过资产注入方式形成一家合营企业,共同经营全球最大盐湖锂矿——智利阿塔卡马盐湖项目。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市场竞争与民营企业利益维度审视,这项交易对我国新能源企业产生直接影响。据相关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约60%的锂原料依赖进口,其中自智利进口的碳酸锂占比连续四年超过75%。 这意味着千里之外的南美盐湖,关乎国内众多民营企业的生存底线。全球锂矿产业链主要分为“锂矿开采—锂盐加工—电池材料加工”三个环节。我国的相关产业主要集中在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加工和电池材料加工,在上游锂矿开采领域相对不足。交易整合双方核心锂资源与技术优势,削弱彼此竞争,也会进一步提升集中后实体在我国进口碳酸锂市场的支配地位,易导致供应集中、价格波动风险加剧。 反垄断执法的核心价值,在于既维护市场公平,又服务发展大局。针对该案可能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没有简单“一禁了之”,而是坚持审慎监管、精准施策、承诺约束,保障供应稳定、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25年1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要求集中双方和集中后实体遵守现有合同,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继续向中国客户供应相关产品,及时报告重大变化,保持独立竞争等义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案的审查,是市场监管总局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严格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以执法实践彰显法律权威,将“为民营经济提供良好市场环境”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行动,让公平竞争可感可及。从产业价值看,有效防范全球锂资源整合带来的垄断风险,保障我国碳酸锂供应稳定、价格合理,守住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底线。 流程优化 案件审查跑出“加速度” 市场监管总局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为契机,持续优化经营者集中审查机制,推动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改革向纵深发展,让审查资源沉下去、服务关口靠前来。为此,以总局统筹、省级受托、高效协同、精准服务的新格局逐步成型,民营企业投资并购更加便捷、更加高效,也更加安心。 自2022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审查,到2025年8月转为正式委托,再到2026年进一步扩大委托范围,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持续完善、效能持续提升。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审结一批涉民营企业重大案件,覆盖新能源、新材料、智能驾驶、水利工程等多个重点领域,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单”,成为市场监管总局立足民营经济促进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注脚。 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充分发挥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贴近企业、响应迅速、服务精准的优势,简化申报流程、压缩审查时限、强化全程指导,推动案件审查从“按时办结”向“高效快办”转变,为民营企业并购项目抢时间、抢机遇、抢市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高效审结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这件仅用时30天的案件助力民营锂电企业亿纬锂能加快布局新能源商用车领域,扩大换电重卡动力电池租赁业务,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审查的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与迈驰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用时18天。这是一次以“车企+AI+资本+场景”的跨界协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驾驶辅助系统(ADAS)及相关智能驾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智能驾驶的研发与应用由此驶上快车道。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提质增效,是激发民营经济投资并购活力的关键举措。它有力回应了一个核心命题:竞争监管与发展服务可以兼容。委托审查制度坚持依法审查、公平对待、一视同仁,既不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而放松竞争标准,也不因从严监管而阻碍合法并购。这种有原则的包容和有底线的支持,使竞争监管不再是企业发展的掣肘,而成为优胜劣汰、优胜更优的制度保障。” 服务升级 精准破解企业“急难愁盼” 民营企业投资并购往往面临主体多、情况杂、经验少等现实问题,部分企业首次申报,对审查标准、申报材料、流程要求不熟悉,易影响审查进度。为此,受委托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靠前、精准指导,全程当好民营企业的“店小二”“服务员”。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审查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圣力(清远)钢制品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时,面对参与主体多、时间要求紧、企业无申报经验等难题,主动加强沟通对接,逐一解答疑难问题,快速协调解决堵点,积极对接总局指导,审查阶段仅用时11天,项目按期交割,企业的“急难愁盼”得到最直接的回应。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审查上海三棵树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耀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时,深入研判汽车涂料市场的细分逻辑,手把手指导企业厘清相关市场边界,2026年1月申报,2月即获无条件批准,助力长三角民营汽车配套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委托审查开展以来,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查时限大幅缩短。从“企业跑”到“数据跑”,从“被动等”到“主动办”,委托审查以全链条高效率全流程精准服务,让民营企业少跑腿、多受益,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安全感。 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高效审结涉及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集中共计232起,总交易金额3534亿元,平均受理时间17.13天、平均审结时间26.72天。其中,简易案件的平均受理时间、平均审结时间分别仅为15.64天、18.9天,优于“双二十”的内部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