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源:封面新闻、上游新闻 “19岁女孩挪用父亲公司1700万元 当‘榜一大姐’ 亲爹欲带女儿自首” 4月20日,相关消息 引发网友关注 据报道,据来自河南郑州的当事人朱先生介绍,女儿小梦读了一年中专,辍学后在自家冷链档口负责出纳。 2024年7月,19岁的小梦开始陆续挪用档口资金在直播间打赏、购买拆卡盲盒。截至2025年11月,累计盗用、挪用1700万元,成为多个直播间“榜一大姐”。 “她在好几个直播间都是‘榜一大姐’,打赏了将近1100万。另外600多万,是玩拆卡游戏花完了。” 朱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2024年7月之前,小梦若干次消费,单笔数额在数十元到千元之间。7月17日开始,频繁出现单日数十次的高频率消费。其中,7月24日消费33笔,累计37278元;25日消费32笔,累计23265元;26日消费37笔,累计24117元。 截至2025年11月底,小梦基本维持着这样的频率和数额。 朱先生称,小梦在某团播直播间打赏金额最多,特别是给团成员“江某某”“狐狐某某”的打赏。 单日消费超两万曾一次打赏10万 自称愿意坐牢“但别找我朋友追款” 朱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2024年7月之前,小梦若干次消费,单笔数额在数十元到千元之间。7月17日开始,频繁出现单日数十次的高频率消费。其中,7月24日消费33笔,累计37278元;25日消费32笔,累计23265元;26日消费37笔,累计24117元。 截至2025年11月底,小梦基本维持着这样的频率和数额。 大部分时间,她是从早上8、9点开始消费,持续到晚上11点左右结束。偶尔一些日子里,出现了早上5点多或者夜里1点多也有消费的情况。最频繁的一天,单日消费次数达到57次。 2024年下半年开始,单笔消费超过1万元的次数越来越多,多次出现3万元、4万元、5万元的单笔大额消费。其中,2025年3月、4月,多次单日消费超过16万元。2025年4月17日,最大一笔消费达到了10万元,当日累计消费达到14.64万元。这些消费方向,均是某直播平台或者该平台的商户。 朱先生告诉记者,收款方为直播平台的款项,均是直播间打赏,收款方是商户的是购买拆卡盲盒。“春节前,家人曾以诈骗案报警,主播们同意退还部分资金。但后来,他们可能觉得够不上诈骗罪,又不同意退钱。” 朱先生说,小梦至今还是整天抱着手机,家人曾试图没收手机,她以自杀威胁。“她说坐牢也无所谓。但追讨钱款的时候,她有一个关系密切的网友,她在那消费50多万元买卡片,希望我不要找她这位朋友追款。” 小梦为何会沉溺在直播间无法自拔?朱先生坦言,自己文化有限,忙着跑生意,与小梦沟通较少,前妻也很少管孩子,小梦可能在家庭中有感情缺失。“那些主播、网友都捧着她,陪她聊天到深夜,求着她帮忙冲业绩。她可能比较享受这种感觉。” 朱先生称,小梦在“SK之江路107”团播直播间打赏金额最多,特别是给团成员“江某某”“狐狐某某”的打赏。 与“江某某”几个月的聊天中,两人几乎每天睡醒打招呼,凌晨说晚安,期间聊日常琐事、职场八卦、团成员的cp以及妆扮问题等各种话题。一段时间,江某某回复信息不及时、未主动发视频给小梦,小梦态度转为冷淡,几次表示不想再联系了、要删除微信,指责“你们团里其他人都回复我了,就你不回”“不如我换一个人刷”。江某某反复解释、道歉,连续几天主动发信息分享琐事、分享个人视频,请求“俊宝理我一下”。后来,小梦指责江某某隐瞒与其他女生的关系,指责江某某哄自己帮忙刷票。江某某几次道歉,表示已经被公司约谈了,愿意给小梦写道歉信、买礼物。 与“狐狐某某”的聊天,同样是早晚问候,日常以“老婆、宝宝”之类称呼彼此。小梦刷票后,对方会反复感谢,认识一周年的日子,对方发来“一周年快乐”。对方曾在考核期发信息求助。聊天中,小梦也曾埋怨对方“大忙人抽空才回复了我一下”。 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MCN回应 4月20日,河南郑州市民朱先生陪同其20岁女儿小朱,到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投案。警方已介入调查。 朱先生表示,“她坐牢就是十年起,出来都30多岁了。但这1700万元是身家性命,没法跟债主交代,只有被定性为赃款才可能追回来。” 据封面新闻报道,4月20日上午,记者分别联系某团播所属的MCN公司以及涉事直播平台。 MCN关联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用联系我们,直接联系平台吧。”记者再次发送短信,未获回应。 涉事直播平台表示,无法甄别消费者资金来源的性质,如果资金涉及违法行为,会依法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背后有多重因素 律师:女生无法免除刑事处罚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小梦已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17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如果证明她仅是暂时挪用,有明确归还意愿,则可能涉嫌的是挪用资金罪,量刑在3到10年区间。 “即便属于近亲属间的犯罪,取得家属谅解,也仅能酌情从宽,无法免除刑事处罚。”周兆成说,这笔钱绝非“泼出去的水”,家属可以通过刑事报案和民事诉讼确权的方式维权。 周兆成认为,这1700万如果定性为赃款,获益的主播、拿分成的MCN机构、从中收取费用的直播平台,均负有返还义务。“主播需全额退还,MCN与平台如果存在未落实实名认证、未对异常大额打赏做风险提示、放任主播诱导消费等过错,还需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即便部分款项已被消费,法院也会责令退赔。” 也有律师提醒,在互联网直播行业日渐发展的当下,这样的悲剧性事件并不鲜见,这对各个家庭、直播平台以及直播从业者来说,都应该是警示。 媒体:“坐牢”不该成这场悲剧的终点 这起令人费解的事件背后,暴露了家庭监管的失守,掀起了对直播打赏机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激烈争议。 对于读完中专一年级就辍学的小梦来说,沉溺直播间并非没有原因。父母离异,父亲忙于生意,她辍学后情感缺失。主播们陪她聊天到深夜,以“宝宝”“老婆”相称,求她帮忙冲业绩——她用金钱在虚拟世界买到了现实中得不到的陪伴与追捧。 家庭失守,外部机制也未能兜底。当小梦在近一年半时间里持续大额消费,单日最高57笔、单笔10万元,平台既未触发限额拦截,也未向账户关联人发送任何预警。 小梦的悲剧并非孤例。此前,内蒙古某国企女出纳为当“榜一大姐”贪污公款7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福建一名43岁家庭主妇8个月内打赏22岁男主播超700万元,丈夫起诉追款却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打赏被认定为网络消费,与平台形成合同关系的并非主播本人。 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平台设置打赏限额、禁止诱导非理性打赏,但部分平台仍以打赏排名、PK机制制造攀比氛围。 打赏究竟是消费还是赠与,至今争议未决,这也给了平台和主播游走的灰色地带。当下,法律需尽快明确打赏红线,平台应落实限额与预警义务,别让下一个“榜一大姐”在孤独中滑向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