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决心,引导全社会凝聚保护共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5件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自身生存并发展的基础所在,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寄托所在,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所涉物种包括雪豹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大花万代兰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守正创新,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的司法保护,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司法之力守护万物生灵的积极作为。 结合典型案例来说,司法守护生物多样性,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行为,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也秉持系统治理思维,坚持修复优先,实现生态保护标本兼治。如在“阿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阿某非法猎杀多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高山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雪豹,情节特别严重,对高山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严重损害区域生物多样性。对此,法院依法精准认定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对其予以严惩,不仅有力打击了涉野生动物犯罪,也对潜在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又如在云南省某州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胡某某非法采摘野生植物的行为,破坏了林区种群结构及生态环境,对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面对此类系统性损害,法院认为及时修复尤为重要,引导胡某某通过劳务代偿责任承担方式,将涉案石斛属植物和大花万代兰回植到原生环境进行保护,让赔偿义务人从生态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法院通过“专家评估+回植修复+执行回访”的模式,为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有益司法经验。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这些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司法守护万物生灵的智慧和担当。期待人民法院持续深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以有力司法裁判引领全社会进一步凝聚“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共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