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监管部门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家金融机构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遭处罚。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均收到百万元级别的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达1799.84万元。 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招商银行因部分机构未纳入并表管理范围、未从银行集团层面对同一客户统一授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处以65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招商银行总行层面2026年收到的首张罚单,也是上述四家机构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一笔。 紧随其后的是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不到位,被青海金融监管局罚款555万元。相关责任人翟建宁、宋晓华、张庆立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陈爱民被处罚款6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转嫁经营成本,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215万元。相关责任人李晓波、曹宇涓、许琳、杨小平、黄鹦被予以警告,合计罚款15万元。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川银罚字〔2026〕29-33号)显示,天津银行成都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罚款379.84万元。此外,该行营业部4名责任人同步被追责,刘某、周某、朱某超、王某凡分别被罚款12万元、11万元、3万元和2万元,合计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