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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于情面替人担保 代偿后才知追偿难

2026-7-15 15: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原作者: 潘从武|来自: 法治日报-法治网

摘要: “当初碍于面子,觉得都是朋友,签个字能有什么事?现在钱是我还的,他倒不认账了。”近日,原告王某坐在新疆裕民县人民法院吉也克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满脸无奈。碍于情面签字担保 贷款逾期担保人主动代偿2024年初 ...
         “当初碍于面子,觉得都是朋友,签个字能有什么事?现在钱是我还的,他倒不认账了。”近日,原告王某坐在新疆裕民县人民法院吉也克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满脸无奈。

碍于情面签字担保 贷款逾期担保人主动代偿

2024年初,马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70000元。信用社要求马某提供担保人,马某便找到了关系不错的朋友王某。

“都是好兄弟,平常天天在一起玩,他说很快就能还上,我就想着帮个忙,签个字的事。”王某回忆,当时他甚至没有仔细看担保合同的内容,就在保证人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贷款到期后,马某未能按期偿还贷款。信用社多次催收,马某始终无力偿还。王某担心自己信用受影响,也没有走诉讼程序,便主动到信用社将70000元贷款本息代为偿还。

代偿后,王某多次找马某协商还款,但马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以“没钱”为由推脱。无奈之下,王某将马某诉至吉也克人民法庭,要求其偿还代偿款项及利息。

法庭调解:法理与情理并用 化解“兄弟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本是多年好友,因为这笔担保,两人关系降至冰点。法官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先分别做双方的工作。

“他主动替你把贷款还了,于法于理你都该还他。”法官首先向马某释明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即便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担保人代偿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追偿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法官也对王某进行了提醒:“你主动代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的责任范围,再决定是否代偿,避免追偿时产生争议。给别人担保,一定要看清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马某分期偿还王某代偿的贷款本息,并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一场因“碍于情面”引发的纠纷,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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