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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深入开展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2026-6-26 08: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 评论: 0|原作者: 蒋起东 王 策|来自: 法治日报-法治网

摘要: 夏粮收获进入尾声,夏播任务基本完成。随着“三夏”生产接近收官,农业执法重点也从春耕备耕阶段的农资市场检查,逐步延伸到种子基地监督检查等生产源头环节。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绿剑护粮安 ...
 夏粮收获进入尾声,夏播任务基本完成。随着“三夏”生产接近收官,农业执法重点也从春耕备耕阶段的农资市场检查,逐步延伸到种子基地监督检查等生产源头环节。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部署聚焦关键农时节点、重点问题农产品和重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两个多月来,各地围绕重点农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一项项执法举措正向农业生产各环节延伸。

监管关口前移到生产一线

随着春耕备耕和“三夏”生产陆续展开,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进入购销旺季。为防止问题农资流入农业生产环节,各地农业执法部门把监管力量下沉到农资经营门店、乡镇集市,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4月下旬,在辽宁省盘锦市,农业执法人员走进农资经营企业和门店,对种子标签、检疫日期、证号以及农药标签、进销货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水稻、玉米种子开展质量和转基因抽检。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执法人员针对核心农资集散地、乡村农资集市开展专项排查。执法人员逐户核验经营许可资质、农药进销货台账、仓储储存条件和产品溯源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在山东省枣庄市,自4月下旬起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则覆盖农资、兽药饲料、渔业和农机等多个领域。围绕禁用农药经营使用、兽药追溯制度落实等情况,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种源安全和农资质量是农产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认为,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复杂,容易出现监管盲区,难以实现对农产品的全覆盖监管。加强种源安全、农资质量等源头环节监管,能从根本上保障安全,防止风险流转至流通、消费环节,也有助于弥补农业生产主体分散带来的监管难题。

6月初,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全国农作物种子基地监督检查工作,首次将制种基地监管与种子检疫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种子生产备案、品种权属、亲本来源以及检疫性有害生物等情况,严厉打击私繁滥制、盗取亲本、无证生产、未按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从6月中旬开始,农业农村部派出工作组赴甘肃、新疆、四川等重点制种地区开展抽查检查。

依法查办违法行为

风险隐患排查之后,案件查办成为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李蕊认为,当前农业执法更加注重协同联动,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4月,江西省赣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一起以“数字商标”为幌子销售劣质肥料案件。

经查,涉案团伙以厂家直销名义销售劣质肥料,短时间内已销售73吨,涉案金额20余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同步组织受害农户排查和问题肥料召回退款工作,尽可能减少农民损失。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办案,实现了违法线索发现、案件查办和风险处置的有效衔接。

近年来,随着农资销售渠道不断拓展,一些违法行为呈现隐蔽化、多样化特点。以农资“忽悠团”为例,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农民辨识能力有限、维权成本较高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方式销售假劣农资,给农业生产带来隐患。对此,农业农村部在今年“绿剑护粮安”行动中明确将农资“忽悠团”、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持续发力的同时,司法机关也不断强化对涉农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起“农资打假”刑事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重点领域。相关案例明确了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并通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推动堵塞监管漏洞,为农业执法部门依法查办相关案件提供参考。

以规范执法夯实法治保障

“实现严格监管与规范执法相统一,关键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李蕊表示,一方面要坚持职权法定,确保监管不缺位、执法不越权;另一方面要严守程序规范,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6月中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来自全疆各地州和兵团师市的农业执法骨干围绕涉农案件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内容开展交流,并组织案卷集中评查和应急演练。

案卷集中评查环节中,参训人员刀刃向内,以案为镜,倒逼办案质效跃升,让执法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在山东枣庄,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释法宣传,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依法核查,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主体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当前,秋粮生产陆续展开。“绿剑护粮安”行动仍在持续推进。从农资市场检查到种子基地监督检查,从风险隐患排查到违法案件查办,一项项执法举措正向农业生产各环节延伸,守护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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