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元美金保底薪资、高额提成、包吃包住”——境外的“曹主任”把话说得比蜜还甜。南充顺庆男子何某不仅自己心动,还拉上亲友一起“闯天下”。结果,他们刚摸到边境的偏僻小路,盼来的不是“曹主任”的接应,而是早已等候多时的民警。
案情回顾 一 天上掉下个“曹主任” 2026年4月初,顺庆籍男子何某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了一名自称“曹主任”的境外人员。对方精准拿捏了何某急于赚钱的心理,抛出“零经验、低门槛、高回报”的话术,把工作包装成“线上引流”“网络客服”等轻松岗位,还承诺:保底薪资千元美金、高额提成、包吃包住。何某越听越上头,仿佛已经看到了美金到账的短信提醒。 二 拉上亲友,说走就走 何某不仅自己心动,还把这份“天降福利”分享给了何某某和龚某。三个人利令智昏——明知所谓“高薪工作”本质上就是电信诈骗,也清楚偷越国(边)境是违法行为,却还是一拍即合,决定铤而走险。 在境外“曹主任”的资金支持和路线“指导”下,三人从南充集结出发,多次换乘交通工具,一路辗转到了云南边境,专挑没有安检的偏僻小路,试图偷偷出境。 三 警方早已布控:刚到小路就被查 天网恢恢。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芦溪派出所联合出入境管理大队,早就盯上了这条线索。通过持续研判轨迹、联动当地边境管理大队精准布控,警方在边境的盘山路段悄悄扎下了网。 4月底的一个凌晨,当何某三人正在偏僻小路上鬼鬼祟祟潜行时,布控民警突然出现,当场将他们全部挡获。三人的“美金梦”,在那一刻碎了一地。 到案后,何某、何某某、龚某对结伙偷越国(边)境、预谋参与跨境电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偷越国(边)境属于刑事犯罪 并非一般行政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切勿轻信境外“高薪招聘”谎言,偷越国(边)境从事电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自身安全毫无保障,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找工作请通过正规渠道,守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