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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骗取568万余元运费险 检察院深挖资金链牵出合伙“投资人”

2026-6-10 08: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法治日报

摘要: 退货运费险是电商平台和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购物无忧保障。然而,有人却对此动起了“薅羊毛”的歪脑筋,利用运费险赔付规则,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骗取保险金。2026年5月,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 ...
      退货运费险是电商平台和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购物无忧保障。然而,有人却对此动起了“薅羊毛”的歪脑筋,利用运费险赔付规则,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骗取保险金。2026年5月,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保险诈骗案。

  2024年8月底,某保险公司在进行业务数据复盘时,发现涉及某购物平台商家的“卖家版运费险”业务板块数据异常:约有十几万笔保单的投保时间与理赔发起时间间隔仅1至2日,明显与正常理赔周期不符,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即报案。

  同年10月底,公安机关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2025年1月,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自2023年10月起至2024年7月底,刘某开设“工作室”,招聘员工专门从事骗取网购平台运费险活动。

  刘某先指使员工非法购入大量某购物平台的个人账户和店铺账户,分别充当买家和卖家,用买家账户在工作室控制的店铺内大量下单低价商品,同时为每笔订单购买运费险。之后,刘某用虚假的物流单号,在店铺内虚假发货,再用买家的账户退货退款,以此骗取保险公司的运费理赔费用。

  截至案发,刘某等人通过虚构交易并申请退货退款的方式,骗取运费保险金568万余元。

  城厢区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工作室”前期运营所需的大量资金并非刘某所有,判断其背后可能有资金支持。通过深挖资金链,承办检察官查到了与刘某共同合作的“投资人”陈某。陈某到案后辩称,自己的确与刘某有过合作,但出于信赖并未过问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城厢区检察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引导提取陈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并传唤涉案员工。从陈某的手机中发现,其曾通过微信招揽亲友加入“工作室”,在对方顾虑时,还曾明确表示“我也有股份”,称“要抓也是抓我”。

  与此同时,涉案员工黄某等人指认,陈某经常到刘某的“工作室”喝茶,曾隐约听到二人商议运营事宜。每次陈某来时,刘某会要求黄某等人回避。

  此外,承办检察官还从刘某与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刘某曾向陈某索要资金账户,并明确表示“我可以直接用你这个户头过滤,变得稍微干净一些”。当陈某问道“过滤是指洗一遍吗”时,刘某予以肯定答复。

  经查,用来“过滤”的两个账户分别来自陈某的母亲和一名员工。刘、陈二人在利用买家账户骗得运费险后,每隔三天向这两个账户转入多笔定额小额资金,待资金归集到一定程度,再转出至刘某或刘某母亲的账户。随后,刘某用上述账户资金购买房产,犯罪所得至此被“洗白”。

  城厢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与刘某事前通谋,事中提供账户,系洗钱罪的共同犯罪,综合陈某参与度低等情节,认定其为从犯,追加起诉洗钱罪。

  最终,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保险诈骗罪、洗钱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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