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网 首页 普法教育 公安 法律咨询网

综艺节目为嘉宾P图系安全带,公安部发声

2026-6-3 09: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北京日报

摘要: 截图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6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安全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安全更容不得自欺欺人!我国道交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公安部交管局表示, ...
 


截图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6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安全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安全更容不得自欺欺人!我国道交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对数量可观的粉丝、受众而言,明星、综艺节目的示范作用不可小觑,更应在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问题上严格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守住安全底线!

6月2日,公安部交管局再就安全带问题发文表示,戏可以重拍,人生没有第二次。上车系好安全带,才是真正的“一条过”。

车祸不分主副驾、不分前后排,安全带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绝对和“意外”无缘,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每一次都能被幸运“垂青”,只有在每一次开车、坐车时系好安全带,才能确凿无疑地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加一层安全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运营单位:法律咨询网 联系电话:18236933555

关注网站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falvzixunwang@163.com;

豫ICP备202601316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