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网 首页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网

辅警内鬼搭上“私人侦探”,利用8千余条个人交易信息获利,分别获刑,各处罚金

2026-6-3 09: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2025年5月,甘肃静宁县公安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联系了一名“私家侦探”调查丈夫出轨,并支付2万元费用,对方仅提供了900多条微信交易记录,她怀疑被骗。警方调查发现,所谓“私家侦探”陈某甲原 ...
 2025年5月,甘肃静宁县公安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联系了一名“私家侦探”调查丈夫出轨,并支付2万元费用,对方仅提供了900多条微信交易记录,她怀疑被骗。

警方调查发现,所谓“私家侦探”陈某甲原本在江苏经营棋牌室,2024年底开始在直播平台以“私家侦探”名义直播,宣称可调查婚内出轨、调取微信交易明细、查询户籍和婚姻信息等。

2025年2月,陈某甲接单帮人找车时,得知高某掌握查询他人微信流水的渠道。随后双方商定合作,由陈某甲负责直播接单,高某负责查询信息并分成。

后因酬劳问题两人闹翻,陈某甲又联系上左某,约定每查询一次支付1500元。之后,陈某甲通过直播招揽客户,按每单1500元至5万元不等收取“服务费”,再将客户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或微信账号发给左某,由左某联系渠道查询微信交易信息。

经查,2025年2月至7月,陈某甲共向11名客户收取“服务费”10万余元。

警方进一步查明,这些微信交易流水来源于贵州某地公安机关反诈中队辅警陈某乙。2024年,陈某乙在饭局上认识高某、左某后,透露自己可通过工作系统查询微信交易流水。

2025年1月起,陈某乙多次利用工作账号,通过挂靠案件、上传查询文书等方式,非法调取他人微信交易记录,并收取“好处费”。经查,2025年2月至5月,陈某乙非法获取他人微信交易信息8263条,其中7517条最终流向有“调查需求”的客户。

文章配图-1

4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陈某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陈某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左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5万元。

编辑:江砚辞

审核:十月

【来源:检察日报】

运营单位:法律咨询网 联系电话:18236933555

关注网站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falvzixunwang@163.com;

豫ICP备202601316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