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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小学生变身法官“坐堂审案”

2026-6-1 08:3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原作者: 邢东伟 翟小功|来自: 法治日报-法治网

摘要: “现在开庭!”2026年5月29日15时30分,一柄法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敲响。在这里,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小学五年级4班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法治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 ...
 “现在开庭!”

2026年5月29日15时30分,一柄法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敲响。

在这里,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小学五年级4班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法治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双方,全部由刚满11岁的小学生担任。台下,50余名师生全神贯注,看得津津有味。

庭审以校园课间人身损害赔偿案为蓝本:4月20日课间,被告王浩追逐推搡,致原告李明门牙磕断,医疗费、后续修复费共计18200元。原告方将王浩父母及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担责赔偿。

庭审中,“小法官”身着法袍,坐得笔直,沉稳主持庭审流程;“小书记员”低头速记,一丝不苟核对笔录;原被告、法定代理人、校方代理人依次发言,规范有序。

“法官叔叔阿姨好,我不是故意撞倒他的,对不起李明。”被告席上,扮演王浩的小学生神情诚恳。

原告法定代理人当庭出示病历、发票、治疗意见书:“孩子吃饭受影响,不敢大笑,身心都受到了伤害,请求法庭判决依法赔偿。”

“我们课前已强调安全纪律,体育老师全程巡视,事发后第一时间救治送医,学校已尽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担责。”校方委托代理人逻辑清晰、据理力争。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孩子们台词流畅、举止得体,高度还原真实庭审场景。

10分钟休庭评议后,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当庭宣判!被告王浩父母承担侵权责任,赔偿18200元;学校已尽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落槌,掌声轻起。这场“小庭审”,让法律不再是书本上的文字,而是看得见、听得懂、能参与的真实场景。

“大家精神饱满,法言法语准确,庭审流程熟练,每个孩子都很棒!”庭审后,美兰区法院副院长范慧芳现场点评。

“我在大学时参加过模拟法庭。那粒法治的种子,让我成了法官。”范慧芳说,“今天,希望这粒法治种子也种在了同学们的心里。”

作为指导法官,美兰区法院法官齐银凤告诉记者:“本场模拟法庭1∶1还原民事庭审全流程,摒弃单向法治讲座,让孩子走进角色,实现普法双向互动。”

“第一次参与庭审,太庄严了。”扮演学校代理人的门嘉琪难掩激动,“体验式、沉浸式学法记得牢,我要做新时代守法好少年。”

“孩子们穿上法袍那一刻,责任感就来了,法治意识也显著提升。”五年级级长江小华告诉记者,这是一次生动的课外实践活动,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研学之旅。

下一步,美兰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法院开放日”与“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家校社协同护苗,把法律的火种变成照亮成长路的长明灯,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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