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网 首页 普法教育 检察院 法律咨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已覆盖2700万人

2026-5-14 15:5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 评论: 0|原作者: 刘杰|来自: 农民日报

摘要: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会上介绍,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超过2700万人,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据介绍,2022年7月, ...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会上介绍,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超过2700万人,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

据介绍,202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多平台就业的特点,创新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方式。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通知,明确用三年时间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试点扩围。2025年7月1日起,试点已扩围至17个省份11家平台企业。

“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总体工作安排,2026年将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扩大试点省份。将在全国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二是扩大试点企业。2026年将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试点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7月1日起,将出行行业的9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包括“T3出行”“花小猪出行”“阳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将即时配送行业的5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包括“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朴朴超市”“UU跑腿”。在此基础上,各省将注册地在本省域内且经营业务范围限于本省或邻近省份的中小平台企业,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工作要求,原则上于年内总体纳入试点范围。

运营单位:法律咨询网 联系电话:18236933555

关注网站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falvzixunwang@163.com;

豫ICP备2026013161号

返回顶部